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会同行政会议今日(8日)根据《电车条例》(第107章)第51条,同意香港电车有限公司修订车费。经修订后,12岁或以上人士车费调整为3.3港元,3至11岁小童车费调整为1.6港元。经修订的车费率将于宪报刊登后一个月(即5月12日)起生效。
来源:大湾区之声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:李慧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