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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监督平台上线了!

为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,搭建企业(个人)问题反映“直通车”,“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监督平台”微信小程序今日正式上线。如发现政府职能部门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在执法监管、行政审批、政务服务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,可通过此平台投诉举报。


如何进行举报?

受理哪些事项?

需要注意什么?

一起来了解一下

“‘码’上举报”的正确打开方式吧


受理范围

01、在政务服务中推诿扯皮、敷衍塞责、冷硬横推、故意刁难,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、假作为等问题。

02、在政商交往过程中,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以权谋私、吃拿卡要、索贿受贿,搞权钱交易、利益输送等问题。

03、选择性执法、多头执法,以罚代管、只罚不管,以及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等问题。

04、违规干涉和插手工程项目、招投标、市场经营活动,开“影子公司”、当“影子股东”等问题。

05、其他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、失职渎职、滥用职权等侵害市场主体、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。


关于投诉举报问题设置(12类具体问题)


01、在政务服务中推诿扯皮、敷衍塞责、冷硬横推、故意刁难,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、假作为。

02、在服务企业中吃拿卡要、索贿受贿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。

03、在兑现惠企利企政策上以权谋私、优亲惠友、收红包、拿回扣。

04、变相指定中介机构搞垄断服务,默许、纵容、勾结“黄牛”和“黑中介”。

05、选择性执法、趋利性执法、“人情”执法、“钓鱼”执法、多头执法、简单粗暴执法

06、滥用职权,违规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。

07、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、招投标、市场经营活动。

08、违规经商办企业,开“影子公司”、当“影子股东”。

09、违规接受企业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旅游等活动,收受名贵特产、电子红包、商业预付卡等礼品礼金。

10、违规借用企业资金、人员、住房、车辆及有关财物。

11、与不法商人“勾肩搭背”,甚至充当不法经营和黑恶势力的“保护伞”。

12、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。


如何进入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监督平台


➤➤ 长按“识别图中二维码”,或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图片二维码。


➤➤ 微信小程序搜索“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监督平台”。


➤➤ 关注“清廉西安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下方“信访举报”,选择“营商环境投诉举报”。



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监督平台操作指引


➤➤ 登录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监督平台后,点击“‘码’上举报”,阅读举报说明并点击“我要举报”进入举报选项。



➤➤ 选择“实名举报”或“匿名举报”。




➤➤ 填写举报信息(其中标记*为必填项)选择问题类型、问题属地,填写反映的主要问题,完成后点击提交。



➤➤ 点击“查看举报”或“举报查询”均可查看举报记录。



注意事项

1.鼓励实名检举控告。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实名检举控告,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、优先处置、给予答复。

2.实事求是反映问题。检举控告人应当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,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夸大、歪曲事实。

3.严肃查处诬告陷害。纪检监察机关对属于诬告陷害的,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,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。

不予受理范围


1.属于市场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。

2.法律、法规或国家政策规定应当由市场主体、办事群众或其他组织先行处理的。

3.纪检监察机关已受理处置或作出处理,又以同一事实或理由再次举报的。

4.无明确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无法查找的。

5.举报事项的内容不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。

6.其他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。 


来源:清廉西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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