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旬邑公安:未开展网络安全检测、风险评估——处罚

阳光讯(记者 赵小康 通讯员 师玮 文/图)近期,旬邑县某单位使用的互联网系统软件中,存在多处安全隐患,旬邑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指令立即开展核查。

民警发现,该互联网系统软件主要通过微信小程序运行,提供系统软件的信息技术公司和使用单位签订相关安全协议,未开展网络安全认证、监测、风险评估等工作便开始运行,系统未有效设置信息发布审核程序、上传接口授权存在高危漏洞等问题,容易引发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等风险。

对此,民警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要求涉案单位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、限期进行整改,并对提供软件的信息技术公司做出了行政处罚。

目前,该小程序已经暂停运行,正在进行整改。

民警提醒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六条:开展网络安全认证、检测、风险评估等活动,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、计算机病毒、网络攻击、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,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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