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治十七年(1504)秋,33岁的刑部主事王阳明接到一项特殊任命——出任山东乡试主考官。这一任命在当时堪称破例,按惯例,乡试主考官多由翰林院或地方学官担任,而王阳明作为刑部官员,此前并无科举考校经验。促成此事的关键人物,是时任山东巡按监察御史陆偁。
陆偁“慧眼识珠”,坚持打破常规,最终促成此次任命。王阳明在《山东乡试录序》中亦感慨:“守仁得以部属来典试事于兹土,虽非其人,宁不自庆其遭际”,足见其对此次机遇的珍视。
王阳明(资料图)
此次任命的背景,与明中叶科举制度的改革密切相关。此前数十年,乡试主考官多由学职专任,导致“应名取具,事归外帘”,“糊名”“易书”等防弊制度形同虚设。朝廷采纳大臣建议,恢复“聘礼考校”旧制,允许京官参与乡试主考。王阳明正是在这一改革背景下,以刑部主事身份获得任命,成为明代首位以六部官员身份主考乡试的特例。
抵达山东后,王阳明迅速投入筹备工作。他亲自拟定试题并撰写《山东乡试录》,全程参与考生选拔。据《王阳明年谱》记载,此次乡试共录取举人75名,其中穆孔晖被选为解元(乡试第一名)。穆孔晖后来成为北方心学的代表人物,其“以心释理”的学术路径,正是源自王阳明在山东播下的思想种子。
从可查阅史料看,本次共命制十三道经义题、五道策论题,以及论、表各一题。题目内容贯穿儒家经典与现实时务,分为三个层次:一是四书题:以《论语》《孟子》为核心,强调修身与济世。首题“所谓大臣者,以道事君,不可则止”(《论语・先进》),要求考生阐释臣子以道义侍奉君主的原则,不可则止的政治伦理。次题“齐明盛服,非礼不动,所以修身也”(《中庸》),从服饰礼仪切入,探讨修身的实践路径。末题“禹思天下有溺者,由己溺之也;稷思天下有饥者,由己饥之也”(《孟子・离娄下》),要求考生以大禹、后稷为典范,论述士人应有的民生关怀。
二是五经题:侧重《易经》《礼记》的经世解读。《易经》题如“先天而天弗违,后天而奉天时”,要求考生结合天人合一思想,分析政治决策的规律。《礼记》题如“君子慎其所以与人者”,探讨人际交往中的礼仪本质,强调“慎独”的内在修养。
三是策论题:首问“议国朝礼乐之制”,要求考生评议明代礼乐制度的得失,提出改革方案。次问“老佛害道,由于圣学不明”,批判佛道二教对儒学的冲击,主张以圣学(儒学)为根本。末问“纲纪不振,由于名器太滥、用人太急、求效太速”,直指官场腐败、人才选拔失序等社会积弊。
王阳明的革新首先体现在试题设计上。他摒弃传统科举的章句之学,转而关注现实问题。如赋税、边防、风俗教化等,要求考生提出具体解决方案,打破科举空谈义理的积习。其中隐含“心即理”的哲学思想,例如“以道事君”强调臣子内心的道义坚守,而非对皇权的绝对服从。兼具批判精神,通过“老佛害道”等题目,公开质疑佛道二教的社会影响,主张回归儒家正统。体现分层考查的特点,从四书的修身(个人)、五经的治世(社会)到策论的时务(国家),形成“修身—齐家—治国”的完整逻辑链。
其中最具争议的题目是“以道事君,不可则止”。争议焦点是,在明代君主专制体制下,王阳明要求考生论证“以道事君,不可则止”,隐含对皇权的限制。这一命题挑战了“君为臣纲”的绝对权威,被保守派视为离经叛道。其深层意图是重构君臣关系,主张臣子应秉持道义而非盲目效忠,若君主违背道义,臣子有权辞官。这与程朱理学强调的“忠君”形成鲜明对比。“答案”推崇士大夫气节,鼓励考生以道义为己任,而非沦为皇权附庸。暗讽当时科举培养的“应声虫”,呼吁选拔有独立人格的治国人才。
考题引发朝野对君臣伦理的激烈讨论,为王阳明心学的传播埋下伏笔。从当时看,考题有风险,若遇昏君,可能招致“谤君”罪名,但明孝宗时期相对开明,王阳明得以全身而退。这也成为后世“君臣共治”思想的先声,与黄宗羲“天下为主君为客”的主张一脉相承。
王阳明的山东乡试题,以儒家经典为根基,以现实时务为导向,既延续了科举取士的传统,又注入了“致良知”的革新精神。其初衷是对时代弊病的警醒,是明代科举史上的一次思想突围,意义可与欧阳修倡导的新古文运动比肩。此时,也不难看出,“知行合一”的阳明心学已萌芽可见。
作者:张智辉 编辑:徐敏 校对:杨荷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