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省医疗保障局制定印发《山西省集采药品“进基层医疗机构、进民营医疗机构、进零售药店”工作方案》,在全省开展集采药品“三进”行动,进一步巩固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,持续扩大集采药品覆盖范围,提升群众用药可及性和便捷度,降低群众就医用药经济负担。
以前,集采药品主要在公立医疗机构供应,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集采药品的可及性。
集采药品“三进”行动
是将群众关注度高的好药、常用药等集采品种引入零售药店、民营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药单位,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买到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。
本次集采药品“三进”行动
以各统筹区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。各市将按照需求导向,从集采药品目录中遴选出群众常用的集采药品清单,以心脑血管疾病、消化系统疾病、呼吸系统疾病、内分泌疾病等常见病、慢性病用药为主,“三进”集采药品清单根据群众及临床需求实行动态调整。公立医疗机构严格落实药品“零差率”政策,按中选价销售中选药品。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按不高于中选价销售集采药品。
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对实际配备集采药品品种数量达到一定要求、设置集采药品专区、规范执行价格政策、按要求上传药品追溯码的定点零售药店、民营医疗机构,授予“集采便民药店”或“集采便民民营医院”标识牌,提升医药机构参与集采的积极性与群众辨识度。同时,在药店比价小程序中标注参与集采情况,方便群众比价购药。
来源:山西医保微信